加国无忧网二级域名注册管理规定
更新时间:2024-04-19 10:46

一、申请注册加国无忧网(51.CA)拥有的二级域名的用户应符合的条件

1. 遵守加拿大及申请人所在国家对互联网络用户的各种规定、法律;

2. 遵守加国无忧网用户条例及法律声明,并注册成为加国无忧网正式用户;

3. 满足申请三级域名的其他条件,如在无忧商城开设有正式店铺、在无忧博客设立了个人博客等。

二、用户申请域名的程序

在所属板块,如无忧商城或无忧博客的相关页面自行操作

三、 加国无忧网(51.CA)开放申请的二级子域名及适用范围

51BLOG.CA 适用于无忧博客用户

51MALL.CA 适用于无忧商城正式店铺用户

四、域名的命名原则

在申请注册域名时,二级域名原则上采用其单位的中文拼音或英文缩写。用户申请的二级域名,遇以下情况之一时,加国无忧网有权通知其更改,或无条件撤销和收回:

1. 以下字样或类似者:

  • CANADA, CHINA、CHINESE、AMERICA等国家名称及其缩写如CN、US等;
     
  • INTERNET、WWW、FTP、SSL 等互联网上的专用词或习惯用语;
     
  • 地名的全称和缩写,如 Toronto, Vancouver, Beijing, BJ, Nanjing 等。但可用于和单位名组合,如 UOT 表示多伦多大学,IBMNanjing表示IBM南京办事处等;
     
  • HOSPITAL、FACTORY、MARKET、NET等有关行业的名词;
     
  • 非注册单位使用在加拿大注册过的商标或企业名称的,如:MICROSOFT、IBM、IKEA 等;


2. 不礼貌或有可能引起种族、宗教等纠纷的名字;

3. 已被其他用户注册为二级域名的名字;

4. 对用户易产生误导的二级域名;

5. 长度超过20个字符,或其中包含有特殊符号的二级域名;

6. 其他加国无忧网认为不合适使用的二级域名

五、域名的修改

域名注册后,用户可以在相关页面执行操作,修改二级子域名

六、注册的二级域名与在注册商标的关系

加国无忧网不负责向商标部门查询用户域名是否与已注册商标或企业名称相冲突,任何因这类冲突引起的纠纷,由申请注册域名的用户或单位自行负责处理。当某个二级域名与注册的商标或企业名称相同,且注册域名不为注册商标持有方拥有时,注册商标持有方若未提出异议,则域名持有方可继续使用其域名。注册商标持有方若有异议,加国无忧网在确认其拥有注册商标权之日起,域名服务将自动停止,其间一切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均与加国无忧网及其运营公司无关。

七、有效期限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加国无忧网保留对以上条款的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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